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工科委、财政金融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发展,根据《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豫科〔2019〕10号)、《河南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遴选和资助暂行办法》(豫科〔2017〕180号)和《河南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服务平台项目经费绩效管理办法》(豫财科〔2020〕60号)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开展2020年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考核对象和数据采集时间
1.考核对象:2016、2017年备案的42家省新型研发机构(含首批10家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1)。
2.数据采集时间: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二、绩效考核程序
1. 材料填报。各参加考核机构根据建设运营情况,填写《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考核申请表》(附件2),对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填写《绩效考核指标数据表》(附件3),并按照《佐证材料清单》(附件4)要求,将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科技、财政主管部门。
2. 审核报送。各科技、财政主管部门按属地原则对本辖区内参加考核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由科技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及《参加考核机构汇总表》(附件5),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
3. 综合评审。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省新型研发机构及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按照不同标准,采取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绩效考核。
4. 结果公布。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根据专家意见,按相关程序报批后,由省科技厅在网站公示考核结果。
三、有关要求
1. 纸质申报材料请按封皮、目录、《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考核申请表》、《绩效考核指标数据表》、《佐证材料清单》的顺序彩纸隔开,书籍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2021年1月8日前报送至受理材料地点,逾期不再受理,同时提交电子版至工作邮箱。
2. 对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考核材料的,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对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等不良信用行为的新型研发机构,一经发现查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主体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将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
3.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经费后补助和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期过后重新参与考核,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其资格。
四、联系方式
1. 业务咨询电话:
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处 郭 燕 0371-86230355
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 王庆杰 0371-65802522
2. 受理材料地点:
郑州市政六街3号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2号楼11楼河南《创新科技》杂志社(纬五路与政六街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 董青山 18703677977
工作邮箱:kjt86230355@163.com
附件:1.参加考核机构名单(共42家).doc
2020年12月3日